各毕业生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校发〔2022〕110号)规定,现开展2024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评选对象及名额
2023-2024学年毕业的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各院系推荐人数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院系可根据毕业审核情况(可与院系研究生秘书沟通确认),按6月及之前可毕业人数的10%,物理学院可推荐3人。院系组织评审推荐并排序,研究生院将根据6月及之前实际毕业批次名单再次核对。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即80分及以上)。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讲究卫生,宿舍干净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6.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推荐:
(1)积极应征入伍;
(2)前往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
(3)前往重点行业(领域)、新兴行业(领域)或国际组织就业;
(4)投身创新创业。
三、评选程序
1.6月3日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研究生班级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水平、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毕业去向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出拟推荐人选,将附件1、附件2、班级推荐结果打包发送至邮箱:wlxyseu@163.com ,文件以“xx班级-校优毕”命名;
2.班级评议结束后,院系考察评审: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评审细则组织初评,择优评选,确定拟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并在院系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表彰:研究生院审核各院系拟评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评比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院公示结束后,拟推荐研究生在“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称号”系统提交申请,院系完成审核。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