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物理学院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3 号)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0〕126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 2023-2024 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则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应文件等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严格学业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至第四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2. 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本院系研究生招生规模、生源质量、生源结构和培养质量确定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名额。
物理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院系名称 | 年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物理学院 | 2020级博士 | 2 | 6 | 12 | - |
2021级博士 | 3 | 8 | 17 | - | |
2022级博士 | 4 | 12 | 23 | - | |
2022级硕士 | 5 | 14 | 15 | 15 | |
2023级硕士 | 4 | 23 | 9 | 9 |
三、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高层次人
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规定资助的研究
生,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具有本校研究生学籍。
2、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退学研究生;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4)学术行为不端者;
(5)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3
4、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
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当年入学的推荐免
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可获得二等或以上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长学制转入研究生阶段的学生第一学年
学业奖学金评比按照本科阶段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社会
集体活动参与等情况由相关院系自行制定评定细则。
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年的硕
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
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
提交的论文成果需要正式出版或者接受。请提供第一或者共同一作论文复印件以及论文接收函,论文接收函需导师亲笔签名确认。
学业奖学金上年度所提交的接受状态论文本年度不可重复使用,学业奖学金成果认定时间范围为:
春博:2022.4.1-2023.4.1
秋博和硕士:2022.9.1-2023.8.31
四、评审程序
1.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附件6: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正反打印纸质版) 以及《附件1:物理学院2022-2023学年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2:物理学院2022-2023学年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电子版、纸质版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提交到各年级班长处,由班长整理后,纸质版材料统一交至学办101,电子版打包后以“xx级硕士/博士班学业奖学金汇总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wlxyseu@163.com,截止时间10月9日12:00(逾期视为不再申请),原件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评审过后归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2.经物理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物理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所在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并予以答复。
3. 公示期满后,评审委员会登录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并将相应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4. 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组织领导
1、物理学院评审委员会将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0〕126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2、物理学院将积极宣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政策,在制定本单位评审细则时充分听取研究生及导师的意见,并在评审前公布细则,确保全覆盖。
3、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审流程。研究生本人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9月28日
附件1:物理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学期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