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申请对象:物理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包括2022级理科实验班),且为我校认定的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见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特别提醒成绩要求: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3.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
20、21级物理学院+22 级物理强基+22级物理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6人)、22级理科试验班(4人);
4.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同时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13日-9月20日 | 9月21日中午12点前 |
三、申请材料
纸质版(交至田家炳楼北楼张琪儿老师信箱):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成绩单(教五可以打印);
电子版(发至2078044507@qq.com邮箱):
1.《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4.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