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南大学“暖心大使” 十佳朋辈心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张琪儿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392

关于评选东南大学“暖心大使”

十佳朋辈心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水平,激发心理健康学生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朋辈互助的作用,构建班级朋辈心育学生工作体系。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研究决定,对在班级朋辈心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朋辈心育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研各年级心理委员、心理气象员或其他参与心育工作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名额

    每个学院推选1-2名“暖心大使”十佳朋辈心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级法规、无任何违纪情况。

    2.关心同学,关爱班集体,热爱心理工作,积极发挥朋辈支持力量,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相关心理活动。

    3.擅于观察和沟通,深入同学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工作,能及时发现同学中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并及时向学院上报。

三、评选材料

    1.东南大学 2023 年十佳朋辈心育工作者报名表(附件 1

    2.心理工作证明材料:心理工作活动的消息、组织策划班级开展相关心理活动(如策划、PPT、活动照片等)、参加心理有关的学习、培训、讲座、活动、帮助同学解决心理问题(助人经历)、及时发现并上报同学心理危机,提供帮助等证明(材料需要注意保护同学隐私)。

    3.所有提供的材料都应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若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评选流程

    1.学院评选: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法,经本人填表申请,各学院审核通过后按名额推荐,将评选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审核。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上报材料审核后,确定“暖心大使”十佳朋辈心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五、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并在 5 月下旬进行颁奖,具体时间地点请等待通知。

六、评审工作要求

    为提高学生参与积极性,增强朋辈心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朋辈心育工作者积极参评,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若发现评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资格。

七、工作安排

     各同学于5141700前,将推选学生的报名表(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wuli101010@163.com,文件名以“名字+十佳朋辈心育工作者”的形式命名;若有疑问,可联系辅导员魏鑫

附件1:2023年东南大学“暖心大使”十佳朋辈心育工作者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