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及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琪儿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187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

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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