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物理学院)
各位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健全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和十九大“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要求,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总体目标,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19号),为做好2021-2022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位)、预科学生,且在2021-2022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相对困难学生。
3、资助等级将会参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当年已获得的各类资助、学校规定的资助标准等因素。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36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29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8、同一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1、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我院获得名额如下
一等助学金 | 二等助学金 | 三等助学金 | 助学金总计 |
4 | 7 | 12 | 23 |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11月9日17:00前);
3、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东南大学2021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报学生处;
4、学生处根据要求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五、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的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
2、材料提交要求:各同学于2021年11月9日17:00前将《东南大学2021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四,提交电子版给吴启乐同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纸质版(交吴启乐)。
东南大学物理学院学办
2021年11月8日
附件四:东南大学2021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