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19号)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做好2020-2021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学院将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物理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在2020-2021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4名)
国家助学金二等3800元(9名)
国家助学金三等2700元(13名)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11月3日17:00前),同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材料(11月3日17:00前交至田家炳楼北楼101学办);
3、11月4日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各等级的资助目标和当年评奖情况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4、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东南大学物理学院学办
2020年11月01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