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物理学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19号)和《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39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26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以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人数为标准,分配名额。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同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10月30日下午17:00,请各位同学在此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田家炳楼北楼1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845205357@qq.com。
3、各院(系)根据《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4、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四、 学生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纸质版材料: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特别注意:申请表上的照片必须一寸照片贴上区,不能彩打,更不能黑白打印)
2、 电子版材料:
《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三)。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三: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