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物理学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吉鑫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972

关于做好东南大学物理学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19号)和《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

国家助学金二等3900

国家助学金三等2600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以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人数为标准,分配名额。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同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91030日下午1700,请各位同学在此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田家炳楼北楼1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845205357@qq.com

3、各院(系)根据《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4、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四、 学生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纸质版材料: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特别注意:申请表上的照片必须一寸照片贴上区,不能彩打,更不能黑白打印)

2、 电子版材料:

《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三)。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28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