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
2018-2019年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物理学院本科生)
各年级: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对象被认定为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院组织评审。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 |
校长奖学金 | 9月27日-10月9日 | 9月30日12:00点前 |
国家奖学金 | 9月27日-10月9日 | 9月30日12:00点前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27日-10月9日 | 9月30日12:00点前 |
其中,纸质版文件请交至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田家炳楼北楼101室王老师,联系电话:15850682517,qq:845205357)。
三、申请材料
校长奖学金:
《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
国家奖学金: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
PDF填写请务必使用Acrobat Reader X以上版本,如果没有相关版本,请安装附件中的exe安装包;
具体填写请参照《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附件3)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纸质版一式两份,请提供成绩单、《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5)。
附件: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