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
2018年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物理学院)
各年级: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
奖项名称 | 名额 | 涉及年级 |
国家奖学金 | 1 | 15级 |
国家奖学金 | 1 | 16级 |
国家奖学金 | 1 | 17级 |
校长奖学金 | 1 | 15级 |
校长奖学金 | 1 | 16级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 | 15级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3 | 16级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 | 17级 |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院组织评审。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 |
校长奖学金 | 9月26日―10月7日 | 9月28日12:00点前 |
国家奖学金 | 9月26日-10月7日 | 9月28日12:00点前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26日-10月7日 | 9月28日12:00点前 |
其中,纸质版文件请交至学院学办。
三、申请材料
校长奖学金:
《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PDF填写请务必使用Acrobat Reader X以上版本,如果没有相关版本,请安装附件中的exe安装包。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相关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电子表备注“学号 姓名 国家奖学金申请”后打包发至各年级辅导员。
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
四、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及宣讲团
今年将在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最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部分优秀事迹将编订成册,选拔部分学生组成“东南大学国奖宣讲团”,在学校及学院层面开展突出事迹宣讲活动,各学院请将最具代表性的突出事迹材料报学生处。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