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南大学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87

各位本科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181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我院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籍学生。本次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46名,我院可推荐一名;“先进班集体”共17个。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学生”及“省优秀学生干部”);“省先进班集体”应在2016-2017学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省级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由学院进行院级评审。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均为差额评选,上报学校后由学生处组织负责统一校级评审评审。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自主申报,通过学院评审产生。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2016-2017学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自主申报学生认真填写《东南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和《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只需电子版,格式不要变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先进集体填写《东南大学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和《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份电子版,格式不要变动)、《省先进班集体信息一览表》(只需电子版)表格见附件(先进班集体的申报附件与学办老师联系后单独发送)。此次申请的其他支撑材料请与申报表一起附送。

申请材料请在32724:00前报至741768607@qq.com,拟定于328日召开院级评审会,未按评选标准申报及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东南大学物理学院学办

                         2018年3月27日

附件:相关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