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1浏览次数:90

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院系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大学生手册中关于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物理学院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7名、校长奖学金2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同时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物理学院北楼103处(必须交至老师手中)或物理楼北楼二楼吉鑫老师信箱,电子版发至邮箱2804602946@qq.com,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上午8点钟,特别强调未收到纸质版视为放弃申请。

4、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只需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物理学院北楼103处(必须交至老师手中)或物理楼北楼二楼吉鑫老师信箱,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上午8点钟,特别强调未收到纸质版视为放弃申请。(校长奖申请表格已在各年级群中发布)

三、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

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以及填表注意事项,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四、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仔细阅读。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

附件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五:填表注意事项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