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31浏览次数:49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将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次评选物理学院将只推出1名研究生参与省级评选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团委共同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校、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上交要求

 填写附件: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于4月5日中午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物理楼学生办公室103(电子文本发至:cyue418@163.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东南大学物理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