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级研究生第一学年、2015级研究生第二学年、2014级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二、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
2014年、2015年、2016年秋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强军计划研究生、少民计划研究生以及新疆师资计划博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015年春季入学、符合参评条件且尚未参评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④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⑤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⑥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①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③学术行为不端者;
④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三、评审程序:
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请于10月17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交到物理楼北楼103学办王老师处。材料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社会活动证明材料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东南大学物理系学办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