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要求
《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6-2017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2、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22:00。
2、请各位同学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和纸质申请,并于10月12日2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物理系学办(北楼103),同时将电子表格发至各年级辅导员QQ。
四、申请材料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二)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
东南大学物理系学办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