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二、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院系对民主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全校范围公示,报学校批准。
三、评选推荐要求
请有意愿申请本次荣誉的同学,在9月18日下午17:00之前将《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纸质版交到物理系学办吉鑫老师处(田家炳楼北楼201或其信箱)。
本次评选,需通过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8日。
因退宿无卫生成绩需进行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院系提名时,请将学生的宿舍卫生成绩、体育成绩、学分绩点、行为考评等内容填写完整。
四、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因文明宿舍未评选,统一以此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体育优秀(90分以上),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均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报,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东南大学物理系学办
2016年9月15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