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原则
各院(系)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院(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6年东南大学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选程序
1、物理系可申请奖助学金:见附件一、附件二
2、2016年东南大学春季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要求见附件中具体要求;
3、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三、评选时间安排
新学工系统中“学生申请”开放时间段为2016年4月24日-2016年4月27日,请物理系的同学在4月27日晚21:00前完成学工系统的申请,并按要求将纸质版交至物理系学办吉老师(北楼201),过时一律不再接受申请。(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物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24日
注意事项:
1、附件中已注明了各奖项的项目名称,金额,对应的奖励人员,奖励要求,请按照要求对照自身条件申报。
2、所有奖助学金都需要学生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并院系审核,所提交的《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新学工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3、奖学金、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注意: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