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5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物理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39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5年度

“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物理系)

 

各团支部:

校团委决定于今年3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评比工作暨2015年度“五四”表彰工作,评选并表彰2015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务工作者、甲级(先进)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国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3月上旬,各院系团委在本院系内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等进行院系评审。要求各院系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并将院系终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各院系对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以及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必须在院系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3月中旬及下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并各院系团委报送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进行审核。

(三)4月上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国旗团支部候选支部进行公开答辩,并对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委”等奖项进行审核评比。

(四)54日当天举办“五四”表彰大会,颁发相关奖项。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有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二)优秀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的业绩;在青年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有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评选比例:分别按照本科生团干部、研究生团干部及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1. 本科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全部团支部。

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含特级团支部)进行评选,特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3%进行评选。

 

2. 研究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评选比例:按照研究生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三、上报材料要求

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见附件),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请于3月20日前交至物理系团委(北楼201);并提供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附件2附件3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