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十六届四中全会(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11-05浏览次数:59

科学、民主、依法: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新飞跃

    “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总结55年执政经验 和规律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目标之一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研究专家叶笃初表示,成为一个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就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三者是党的执政方式的基本要素。三者的辩证统一,表明我们党对执政方式的认识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执政理念实现了新的飞跃。

    自觉运用客观规律,筑牢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石

    上海按计划要在2005年建成亚洲金融中心,从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市就成立了两个班子,一个做可行性论证,一个从资金拥有量、流动量、经济开放程度、国际地位等方面分析不可行性。尽管经过反复权衡,不可行性报告未被采用,但它总在提醒决策者,上海要成为亚洲金融中心,必须解决哪些问题。

    探索规律、尊重规律、遵循规律,是中国共产党人革命和建设中始终探求的重要目标。我们在对科学规律的探索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

    中国经济发展之路在改革开放前几经波折。“大跃进”“文革”等震荡全社会的“运动”,一次次影响着中国发展。“违反执政规律的基本要求,党和国家事业必然遭受严重挫折”。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虞云耀说,我们自己的经验和国际经验证明, 认识客观规律不容易, 驾驭客观规律更不容易。

    虽然经历过一个个挫折,但中国共产党始终执着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始终高扬科学精神的大旗。去年非典疫情突然袭来时,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全局,提出“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防治总要求,非典病魔步步退却,中国经济持续保持高增长。

    今年9月1日,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宣布,我国绿色GDP核算框架已初步建立。在这一全新的核算体系中,现行GDP中将扣除投入的资源和环境“成本”。从单纯追逐GDP到核算环境和资源成本,从重经济轻社会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凸显了我们党领导发展理念的转变――要加快发展,更要科学发展。

    认识客观规律,遵循客观规律,是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的基本着眼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秉承科学精神,顺应客观规律要求,党就能巩固执政地位,赢得百姓拥护。

    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为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10月18日,一位球迷站在中国足协一次重要会议的会议室门前,举着一块醒目的牌子,上写“我要发言”。普通球迷的举动,折射出群众对社会重大事项的强烈参与愿望。

    全国人大代表沈春耀认为,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公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将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发展趋势。如何适应这一趋势,是党在执政中需要解决好的一个重大课题。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坚持的原则。

    1942年的陕甘宁边区,共产党人诚恳、认真地教大字不识的边区农民通过投豆子、举胳膊,选举出他们满意的“当家人”。从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天起,“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就被庄严地写在共和国的旗帜上。挺直了腰杆的中国人民,成为新中国的主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历经50年风雨历程,由建立走向巩固,由发展走向完善,已经深深根植于中国大地。目前,分布在各个领域的289.4万名各级人大代表,肩负人民的重托,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从1983年实行代表议案制度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数量逐年攀升,20年翻了20多倍,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

    在广大的农村和城市社区,人们通过“海选”增强了自己当家作主的意识;翻开报刊,旁听人代会、公务公开、立法听证、质询、民主评议、罢免……这些曾经陌生的词汇,百姓已耳熟能详。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执政,最关键的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归根结底是为了谁?服务于谁?一切执政的活动,以谁为基点?以谁为归属?作为执政党,执政的本质是什么?”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说:“答案是唯一的:为了人民。因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的执政理念。”

    依法执政: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国家博物馆收藏着一张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和第一张旁听证。从这天开始,公开审判制度开始实行,公民可以自由旁听案件审理。

    从中南海的法制讲座,到全民普法,从权力至上到法律至上,中国百姓从找组织到上法庭,从重义务轻权利到权利义务并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现代法制观逐渐深入人心。

    从一个长期以行政命令为主要管理模式的国家,到依法行政,国家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初步建立了依法行政的基本法律制度。

    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等制度,使政府决策更加民主透明;“凡进必考”,公务员暂行条例使录用公务员制度更加完善;行政许可法等使政府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更加规范……

    人们记得,2002年12月26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第一次集体学习,就是学习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两年后的今天,中国共产党再次强调,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陈(更旁加生)说,《决定》中关于法制建设的新提法、新观点和新思路,更加高瞻远瞩,显示出对真理的崇尚,对时代的适应,对规律的把握。

    “共产党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我心中陡然豁亮了好多。”35岁的私营服装公司经理胡峰说,共产党依法治国,法不变政策就不变,有这些保护老百姓的法律在,我们心里就踏实了。

              

                                             (转载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