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东南大学物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4浏览:10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东南大学物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东南大学物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院在籍学制内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包含2024级新生所有二次选拔、分流、转专业学生均需在2023-2024学年实际管理的学院提交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国家奖学金的破格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在 10%—30%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SSCIEIA&HCICSSCICSCD核心库及扩展库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特等奖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学生本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专利,必须为发明专利且已被正式授权,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授权人(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鉴定);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8000 元,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填写《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附件1)、《2023-2024学年东南大学物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国奖申请表”;同时提供学习成绩单(单独放!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成绩单”)和相应支撑材料扫描件,包括期刊论文首页(若为SCI期刊论文,须提供检索页)、竞赛获奖证书、学生工作聘书及志愿时长证明等,将所有支撑材料按顺序整理,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国奖支撑材料”;再将申请表文件夹、学习成绩单和支撑材料放入一个Zip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申请国奖”。

请于9222100前将Zip压缩包发送至邮箱wpzhu@seu.edu.cn9231200前将纸质版学习成绩单和支撑材料(切勿将学习成绩单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提交至九龙湖校区田家炳北楼101室朱伟鹏老师处。

(二)学院专家评审:学院将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全面考察参评人选,届时将组织申请人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评审专家现场充分讨论、打分和排序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线上系统申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在线提交相关申请;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后,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四)学校公示上报: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报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阅,统一将签字盖章后的相关材料上报至教育部。


五、注意事项

1、学院将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元的奖学金定义为“大额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大额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同一学段内获奖不得超过2次。

2、对于已经获得过1次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往期业绩清零,在表格中不必再次列出,仅考虑新取得的成果,切勿弄虚作假。

3、对于附件表格,严禁调整模板的格式以及各列顺序!申请理由部分,建议从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论述,请勿出现“全院第一”和“综合排名第一”等字样,与其他内容自相矛盾。



附件1: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东南大学物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 9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