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 理科试验班 类分流方案
一、分流工作组
组 长:曹进德
副组长:郭彤 倪振华 程光
成 员:钟辉 徐进 王玲艳 张璐 王小六 陈殿勇
姚一鸣 陈立全 洪俊
秘 书:吴秀梅
二、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
大类名称 | 报到人数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分流人数比例 | 直接录取进入 专业或小类人数 | 分流时间 |
理科试验班 | 162 | 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9.26% | 春季学期结束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8.02% | |||||
统计学 | 18.52% | |||||
物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16.05% | ||||
物理学 | 12.35% | |||||
土木工程学院 | 工程力学 | 20.37%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密码科学与技术 | 15.43% |
备注: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港澳台侨等五类学生的专业分流,分别依据其到规定的专业分流时间点获得的综合评测成绩、按该类内各学院分流人数比例分流至相关学院。
上表中报到大类人数为2022级新生(包括民族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港澳台侨学生等五类学生,不包括入校后二次选拔进入未来技术班、拔尖班和双学士学位班学生)及2021级保留入学资格未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报到人数仅供分流参考,非实际分流人数。
三、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名称及学分数(不含暑期学校课程)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
B85M0020 | 军训 | 2 | |
B15M0070 | 形势与政策(1) | 0.25 | |
B15M008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
B15M003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B15M0040 | 形势与政策(2) | 0.25 | |
B18M0010 | 体育I | 0.5 | |
B15M0060 | 军事理论 | 2 | |
B18M0020 | 体育II | 0.5 | |
B17M0010 | 大学英语II | 2 | 组选4学分 |
B17M0020 | 大学英语III | 2 | |
B17M0030 | 大学英语IV | 2 | |
B17M0040 | 大学英语高级课程1 | 2 | |
B99M0090 | 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I(非电类) | 2 | |
B99M0100 | 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Ⅱ(非电类) | 1.5 | |
B0530010 | 工程力学概论(研讨) | 1 | |
B07M1010 | 数学分析I(毓琇班) | 6 | |
B07M2010 |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I(毓琇班) | 5 | |
B1002010 | 基础物理Ⅰ(毓琇班) | 4 | |
B1003100 | 预备性物理实验 | 0.5 | |
B07M1020 | 数学分析II(毓琇班) | 6 | |
B1002020 | 基础物理Ⅱ(毓琇班) | 3 | |
B1002030 | 基础物理实验(毓琇班) | 1 | |
BLK00010 | 理科大讲堂(毓琇班) | 1 | |
B05M0120 | 理论力学C(毓琇班) | 3 | 至少选修一门 |
B07M2020 |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II(毓琇班) | 4 |
备注:
绩点计算时,以上所列课程为准。
缓考及未修课程:缓考及未修的课程原则上以0分纳入学分绩点计算,确因不可抗力导致,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经所在大类分流工作组审核并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对应课程可不纳入学分绩点计算。
军训:经武装部认定因疫情未到校参加军训的学生,军训不纳入学分绩点计算(分子分母均不算);因其他原因未参加军训的学生,处理方式同缓考及未修课程。
四、综合评价办法和排名原则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A+奖励荣誉*B+竞赛项目*C+综合能力*D
A= 90 % ; B= 3 % ; C= 3 % ; D= 4 % 。(其中A≥80%)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细则
1.课程成绩计算方法:
以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准,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数计算课程成绩,最高分100分。
2.奖励和荣誉得分计算办法:
2.1 奖励范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志愿者、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对于学生获得的其他荣誉,其分值由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2.2 国家级100分/项、省级75分/项、校级50分/项、院级25分/项。
2.3每名学生奖励与荣誉加分上限为100分。
2.4 各类荣誉计算时间区间为2022年9月1日至实施分流时间之前。
3.竞赛得分计算办法:
3.1 计分项目:
(a) 校级:校级数学建模竞赛、校级高等数学竞赛、校级力学竞赛、校级结构创新竞赛、校级化学化工实验竞赛。
(b) 省级: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地区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奖)、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全国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省赛)、全国大学生周培源力学竞赛省赛、江苏力学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力学创新创意竞赛、江苏省大学生结构创新竞赛、华东地区高校结构设计邀请赛、省级“挑战杯”赛、江苏省化学化工实验竞赛、联盟杯化学化工实验竞赛及其他省级各类文体竞赛、卓越联盟高校“卓越杯”数学竞赛、卓越联盟高校“卓越杯”化学新实验设计赛及技能赛。
(c) 国家级及以上: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国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全国大学生周培源力学竞赛(含个人赛、基础力学实验团体赛、理论设计与操作团体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国际大学生工程力学竞赛、国际大学生工程力学竞赛(亚洲赛区)、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全国大学生新实验设计赛及其他全国各类文体竞赛。
3.2各级别竞赛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分:国家级100分/项;省级75分/项;校级二等奖及以上50分/项;校级三等奖及以下 25分/项。对于团体竞赛项目,牵头负责人或者第一完成人按照上述规则加分,其他完成人得分减半。
3.3 其他竞赛需经过理科试验班分流工作组认定之后进行计分。
3.4每名学生竞赛项目加分上限100分。
3.5 各类竞赛获奖计算时间区间为2022年9月1日至实施分流时间之前。
4.综合能力得分计算办法:
4.1 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组织(学生会、科协、新媒体等校团委或院团委认定的组织)干部等且考核合格。学生组织的定义:在教育单位内,由学生组成的,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的,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自我管理、辅助教学的组织。
4.2 班长/团支书/学生组织负责人(以下称为A类)基础分:70分/人;学生组织骨干/班委(以下称为B类)基础分:30分/人。
4.3 A类附加分:30分/人;B类附加分:20分/人。附加分的取得需要提交上级出示的考核证明(如学生组织骨干的考核证明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出示,班长/团支书的考核证明由学院团委出示),考核分为三个等级:优、合格、不合格。分别按附加分的100%,50%,0%计入。
4.4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按“奖励荣誉”计分,附加分不在这里重复计分。
4.5 综合能力各项加分计算时间区间为2022年9月1日至实施分流时间之前。
排名原则
1. 按综合测评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进行排名。
2. 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所修课程获得学分总数高者排名靠前;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且所修课程获得学分总数也相同时,将工程力学概论(研讨)、数学分析I (毓琇班)、数学分析II (毓琇班)、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I (毓琇班)、基础物理I (毓琇班)、基础物理II (毓琇班)六门课程成绩进行累加,总分高者排名靠前。
分流原则和步骤
分流原则:志愿优先、排名定序。
分流步骤:
学院分流:按照学生的学院志愿进行分流。
专业分流:
2.1.进入土木工程学院和网络安全学院的直接进入相关专业。
2.2.分流至物理学院和数学学院的学生按照专业志愿来分流至各专业,专业录取时不考虑学生学院分流时的学院志愿排序。
签字: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