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物理学院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院系名称 | 硕士名额 | 博士名额 |
物理学院 | 2 | 2 |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参评的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须考核通过。
3.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以下荣誉或成果须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经各院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博士生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硕士生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部省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含9月30日)。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性学科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得特等奖的第1和第2获奖人、获得一等奖的第1获奖人。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5)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或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认定)。
申请破格的同学请于10月7日17:00点之前,填好《附件1:2022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电子版)以及电子版、纸质版相应支撑材料(论文需要提供第一或者共同一作论文复印件以及论文接收函,论文接收函需导师亲笔签名确认),纸质版材料统一交至学办101,电子版以“姓名+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汇总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wlxyseu@163.com。
注意:逾期将视为放弃申请,过后不再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4. 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
四、评审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硕士/博士)本人填写《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正反打印纸质版)以及《附件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电子版、纸质版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提交到各年级班长处,由班长整理后,纸质版材料统一交至学办101,电子版打包后以“xx级硕士/博士班国家奖学金汇总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wlxyseu@163.com,截止时间10月12日17:00。(逾期视为不再申请)原件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2.经物理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 公示期满后,物理学院评审委员将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4. 审核通过名单提交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中央主管部门。
五、组织领导
1.物理学院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按照《暂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物理学院评审委员会要综合考虑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比情况,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关评审流程,积极引入答辩机制。若研究生本人在参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本单位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