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藜助学金”是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于2014年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现将“伯藜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14级学生
二、资助标准
“伯藜助学金”一助四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肆仟圆(4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2014年认定的我校贫困生);
(五)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 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 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 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 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7. 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 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
9.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四、申请方式
学生需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附件中的申请表(除签字外,一律用打印版本)。学校评审结束后统一通知拟受助学生在基金会网上进行申请。
五、评选方式及程序
差额评审
1、学生申请,院(系)采取班级评议、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将评选结果提交学生处;
2、学生处对材料进行复核后,将材料报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3、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申请材料提交基金会审核确认。
1、申请时间:
《江苏陶欣伯助学金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