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院长、课外研学秘书、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通知的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09年度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为突破口,本着“兴趣驱动,自主实验,注重过程”的理念,构建创新实验教育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学校科研优势和与行业密切结合的特色,建立“教学与科研互促、教师与学生互动、课内和课外渗透、自主与引导结合”的创新性实验教育模式,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教学改革。
二、 立项原则
1.“创新性实验计划”注重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和动手能力的提高,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能进行完整的科研训练,并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方面有明显的收获。
2.参与计划的本科学生应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进行创新项目的方法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自主成果申报等过程。。
3.“创新性实验计划”重点资助选题适当、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三、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本科学生中1至3年级的学生。4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申报人(即项目主持人)。
2.申报人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良好科研素质,且获得指导教师的大力支持。指导教师应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所在院(系、所)能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的条件。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应为1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组成项目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4人)。
四、选题建议
学生应根据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研究项目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教育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学生自主寻找的相关项目;
4.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伸出的研究项目;
5.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五、评审程序
1.申报人须网上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式样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
2.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组对院(系)通过初评后提交的项目进行学生答辩和终审(答辩时间及场地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教务处信息公告),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并确定入围名单。
3.教务处统一打印终审通过项目的《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院(系)指导教师、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签署签字(盖章)后报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
4.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批,确定资助项目。
5.公示评审结果。
项目申报网址:http://srtp.seu.edu.cn进入“国家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52090233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